湖南规范景区玻璃桥(栈道)建设
编辑:admin 日期:2019-02-20 22:08:33 / 人气:
《通知》要求规范建设审批流程。凡在全省行政区域的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以及其他旅游景点等自然景区内新建玻璃桥及玻璃栈道,建设单位应当统一将项目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选址意见书、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县级政府,由县级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州政府,再由市州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政府。省政府批准建设的方可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不得先建后批、边建边批。
根据《通知》,各地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玻璃桥及玻璃栈道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还未开工建设的,应当按上述规定,尽快报请省政府研究;对已经开工建设的要责令立即停工,报请省政府研究后,按批复意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齐备的,严禁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
内容搜索 Related Stories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男子高速疾驰中 一把铁扳手从天而降击穿前挡玻璃09-22
- 惊心动魄!杭州一小区多车玻璃被击 警方蹲守6天 抓捕场面堪比大片!09-13
- 西安一商场五楼出现“玻璃地板” 一眼望到大楼底层09-07
- 建材:持续推荐水泥 短期重点关注玻璃09-03
- 沙北四村一轿车的后挡风和侧面玻璃被砸碎08-26
- 1500米长玻璃滑道 山顶到山底仅3分钟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