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马路上遭袭击!子弹从司机头顶飞过 车玻璃被射成渣

编辑:admin 日期:2019-04-20 18:07:40 / 人气:

郑州公交司机马师傅照常在规定路线驾驶着27路公交。突然,一颗子弹穿透驾驶座左侧玻璃,子弹从马师傅的头顶而过。当时,马师傅并没有反应过来。直到,玻璃渣吊到马师傅的手上,马师傅才察觉到异常。
马师傅将车停稳后下车检查车辆发现玻璃碎裂处有一个约5毫米的洞,整块驾驶室的玻璃成蜘蛛网状。
但是,幸运的是司机和乘客均未受伤。当地治安大队已在着手调查。
看到这公交车遭子弹袭击,网友感叹“公交车司机现在真是高危职业了”。这公交车司机遭袭击的事件还真不少。
据陕西都市快报报道,4月15日早上七点多,西安一位公交司机在营运途中突然遭到陌生男子袭击,男子早高峰拦停公交车两次掰雨刮器“示威”,男子疯狂殴打司机。
公交司机:“拽着我脖子,把我摔倒在地,我的头也磕到地上了。”据了解,司机颈6椎体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腰椎间盘突出,已经入院治疗。目前,涉事男子已被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控制,经初步调查,该男子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广大市民文明乘车,遇到此类事件时,要敢于挺身而出,坚决予以制止,同时应及时报警,共同维护广大乘客的出行安全。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一)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在夜间行驶或者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
2.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隧路段及其他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实施的;
3.在人员、车辆密集路段实施的;
4.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或者时速60公里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
5.经他人劝告、阻拦后仍然继续实施的;
6.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的;
7.其他严重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
实施上述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现在致电 0451-2345543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