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窗户玻璃掉落砸坏了车,谁来担责?
编辑:admin 日期:2022-12-30 16:49:11 / 人气:
阳台窗户玻璃掉落砸坏了车
9月14日下午,刘先生把自家的奥迪汽车停放在小区楼下,车停下后,刘先生转身上楼,没过一会儿,楼上一户人家阳台窗户的玻璃突然掉落,正砸在刘先生的车上,造成车辆的发动机机盖、挡风玻璃、车门及反光镜等多处损坏。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后来刘先生经过核实,得知房屋由房主王老太太交给中介公司进行管理,中介公司又将房子出租给了姜先生居住,在协商过程中,房主、租户和中介公司各执一词,都拒绝赔偿,刘先生将房主、租户和中介公司一并起诉,索赔修车费及交通费。
房主租客均认为应该由中介公司赔偿
法庭审理时,房主和租户拿出了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并主张由中介公司赔偿。房主认为,自己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中写明了窗户的维修和维护责任属于中介公司。租户认为,自己与中介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中约定中介公司承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老化产生的维护、维修事宜。中介公司辩称,自己既不是涉案房屋的产权人也不是使用人,不该承担赔偿责任。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
租户存在过错,法院判决赔偿
在此案中,玻璃是否已经老化成为了关键。经过审理查明,这块玻璃是从中间位置碎裂,碎裂的部分掉落后,窗户三个角上的玻璃仍固定在窗框上,与窗框紧密连接。一般来说,因窗框或者玻璃老化,玻璃会与窗框整体分离,而且,姜先生也没能证明就玻璃开裂、窗户老化等问题进行过报修。因此,法院认定玻璃掉落应为房屋使用人使用、保管不当,应由租户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西城法院判决租户姜先生赔偿车主刘先生车辆维修损失13000余元,以及车辆受损期间的交通费损失3000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审理时发现,在房主、租户与中介公司的合同中约定,对于房屋老化产生的维护、维修事宜,由中介公司负责,如果存在玻璃老化、窗户老化的情况,房屋租用人应及时通知中介公司;但是对于使用、保管不当或租用人人为造成的维护、维修及赔偿责任以及租用人未通知导致中介公司无法及时维护、维修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租用人承担。
法官提示,租房子居住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情形,租赁使用期间,不管是租户、房主、还是中介公司,事前通过租房合同等形式确定好各自的责任。另外,合同各方在享受房屋带来的便利或者收益的同时,也应履行各自的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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